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土地物权 >> 文章内容
2017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这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3-3   阅读:2034次 ;分享到:
0

2017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一样,关系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确权的意思就是归谁,也就是说这块土地归谁所有的意思。

农村宅基地确权,意在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家庭成员户口变动以及成员减少等因素的干扰,将导致一部分人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能会失去原本的房屋所有权。

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2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3
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4
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5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6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尽管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自由处分。

但因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城镇居民不得享有。

如果村民将其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法院在判决城镇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时,一般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来源:有事找律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宅基地确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房产纠纷律师  继承析产  张涛律师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张涛,关注张涛律师,即时了解房产热点资讯,关注最新纠纷审判动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轻松化解房产纠纷!... 详细
电话:13911056513
传真:010-65542185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
   大厦D3B
zhangtao_lawyer
微信订阅号
lawyerzhangtao
微信个人号
最新推荐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用婚前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买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建设的房..
  房地产企业股权收购流程基础..
  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
  因新政增加460万首付,买..
  判决生效后将房屋抵押他人借..
  夫妻一方将共有房屋抵押行为..
热点关注
  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法院..
   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的区别..
  【号外】2017年不动产登记收..
  央产交易大厅|关于央产房超标处..
  从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看离婚..
   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宅基地确权之后,出现这几种情..
  继承案件中的析产与继承问题
易居房产律师网(中国 北京)版权所有
电话:13911056513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100027)
京ICP备14013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