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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遗嘱将房屋赠"小三", 违反公序良俗被判无效
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婚姻效力的一种具体表现,被告陈女士本应享有继承欧先生遗产的权利,但因欧与雷女士长期同居,在生前将财产赠与雷女士,实质上剥夺了其妻陈女士的继承权。因此,遗嘱因其内容和目的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符合遗嘱成立要件,该遗嘱应属无效遗嘱。遗嘱无效,其遗赠行为自然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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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遗嘱将房产赠予“小三”有效吗?
4月5日,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的欧先生因高血压不治身故,处理好他的身后事后,“小三”雷女士拿着遗嘱到法院与欧先生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争夺房屋继承权。6月11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遗嘱纠纷继承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未支持雷女士的诉请。 欧先生立遗嘱时具完全行为能力,遗嘱也系其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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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在子女宅基地使用证项下的父母遗产房屋,拆迁利益应怎样由其他子女继承?
供稿│易居房产律师团队研究部来源│易居房产律师团队案例研究库(2017-083-2)登记在子女宅基地使用证项下的父母遗产房屋,拆迁利益应怎样由其他子女继承?---乔某与程某1继承纠纷(再审)案法律解析(上)【关键词】法定继承继承份额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转继承 代位继承土地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权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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