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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20141216) 京高法发[2014]489号
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签订合同约定,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借款即愿意以自己所有(或经第三人同意以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抵偿归贷款人所有,该合同实为基础借贷债权的担保,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双方之间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贷款人可以选择行使以下权利:(1)贷款人依原基础借贷法律关系主张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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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实务|一房二卖 买方请求权谁应优先实现
目前审判实践中,关于在一房数卖案件中占有房屋和查封房屋效力顺序的规定,只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十六条有如下规定:“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的买受人。”并没有关于先行占有房屋的买受人的权利是否能对抗后进行房屋查封的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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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之房地产纠纷案件---一房数卖裁判规则及房地产调控政策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以房贷政策变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履约能力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的,经审查,买受人是否确因房贷政策变化而不能办理约定的按揭贷款的,一般应予以支持其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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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
针对该条规定,从全国行政机关执行的情况来看,只有部分城市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直接进行预售登记(即预告登记),不少城市要先进行备案登记,再进行预售登记,有的城市甚至没有开展预售登记。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的主体是开发商;而物权法没有规定备案登记。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备案登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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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数卖合同的履行
“一房数卖”合同在无法律另有规定和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均可确认为有效,而实际履行的话只能是其中之一,其他合同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种情况时到底哪一份合同应当得到履行呢?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物权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为对人权,相对权,不能对抗合同外的第三人;而物权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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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纠纷案件|2015年度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会议认为,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历来是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理好房地产纠纷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都会表现为一定的法律关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房地产纠纷必然出现新情况,发生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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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二卖纠纷律师张涛通过一起案例教买方如何维权
如果卖房者是开发商,则买房人可通过向开发商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及赔偿损失来追究其违约责任。此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卖房者是私人业主,则买房人不能向违约者主张惩罚性赔偿。这时,违约纠纷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依据,买房人可主张返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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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居房产律师为您讲述一房二卖中买方请求权谁应优先实现的问题
最高院规定了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的买受人。但是没有关于先行占有房屋的买受人的权利是否能对抗后进行房屋查封的买受人的权利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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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买房纠纷中房屋权属认定的物权法思考
借名买房纠纷中,借名人主张房屋确权最主要的理由之一就是房屋的“真实权利状态与登记状态不一致”,其为该房屋的真实权利人。“真实权利状态与登记状态不一致”存在的可能性或制度根源在于,法律赋予不动产登记(簿)在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的认定上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这就意味着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物权权属状态并不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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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一房数卖”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针对“一房数卖”行为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提高出卖人违约成本,客观上遏制违约行为具有积极作用。本期法信码围绕“一房数卖”行为,搜集相关法律规定与观点,结合惩罚性赔偿制度相关案例,为读者清晰认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出卖人“一房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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