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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买卖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主体合法,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有效
农村房屋买卖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主体合法,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有效[摘要]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不仅仅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案件上来把握,同时也应考虑签订合同的主体。主体不合法,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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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分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一)案例介绍  笔者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思考源于以下一则案例:  王某父亲曾向当地村委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建房。之后王某考上另外一座城市的大学,毕业之后落户到该城市工作。王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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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与拆迁补偿纠纷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给农村集体成员解决住房问题,带有福利性质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农村村民才可以享受,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自由买卖,只允许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间进行调剂。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就一定范围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法性予以明确,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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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农村房分割疑难问题研究(二)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课题组对2011年以来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农村房分割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就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提出了建议。该调研报告对正确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农村房屋纠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本公众号将分五次刊发该调研成果,供大家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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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继承后拆迁是否能得到补偿款?
原告杨某荣、被告杨某才的父母杨某、代某分别于1963年、1989年去世,遗留农村房屋一套。1990年5月12日,杨某才就该房申请村镇土地登记,《土地登记审批表》载明:地上物权属为杨某才,权属来源为继承,土地用途为住宅。1991年6月,杨某才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产权证载明:产权人姓名杨某才,建筑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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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拟分割宅基地房屋|照顾老人诉请分家析产被裁驳回----孙×2等与孙×3等分家析产纠纷案
孙1、孙2于2015年3月24日向一审法院起诉称:孙3与郭系夫妻关系,共育有孙2和孙1两子;上述四人共同出资建造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村的房屋并签订分家协议,孙1、孙2虽已将户口迁出,但是二人现在想迁回来,而且父母年龄大、方便照顾,孙1、孙2兄弟两个也该分家了。孙1、孙2为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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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可向银行抵押贷款(新规全文+解读)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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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被告蔡某于2007年11月8日向原告吴某借款250万元,并保证在2007年年底之前一次性还清。后因蔡某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未偿还债务,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蔡某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依法应当返还原告借款2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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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宪法》、《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通常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联系在一起,这体现在申请宅基地的主体资格上——只限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有限性,《担保法》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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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关的9个疑难法律问题汇总梳理
农村集体土地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生活资料,妥善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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