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央产房买卖" 的结果
 
  标准价央产房也可买卖 合同有效风险在于过户难
涉诉房屋的产权性质现仍为标准价,因未变更为成本价性质而暂不具备上市交易及过户条件,故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于张先生可以通过向原产权单位提出申请、购入单位所持有的产权份额,从而使涉诉房屋具备上市交易条件,故该房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房屋,该房屋买卖合同也不能因此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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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产房上市出售办理指南
已购公房上市审核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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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院:当前民事审判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归纳整理了当前民事审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重点就央产房买卖纠纷的处理、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处理、按房改政策购房的物业服务费缴纳问题、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问题提出了意见。现将这些意见刊发,供大家学习参考,以促进相关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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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产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发小反悔 法院判决履行合同
北京地区的央产房数量很大,而政府对央产房上市的严格管制,导致央产房的交易数量并不是太大。然而,管制严格无法杜绝交易,由于早年的央产房价格比市场价格偏低,所以一些购房人铤而走险,毅然决然的选择购买无法上市交易的央产房。近些年,国家对央产房政策放松了不少,央产房上市问题又再次变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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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产房买卖|入住近十年无奈房产难过户
为避免交易风险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前,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房屋产权性质,并了解相关交易政策。该法官介绍,房屋的产权性质在房产证上有所体现。例如,本案中,“优海字第XX号”即表明该房屋性质系标准价。如果当事人对此无法识别,建议持房产证复印件咨询相关房屋交易部门(包括各区县房管所、央产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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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产房买卖合同纠纷,诉争央产房是否具备上市交易条件?
首先,该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石某和白某在庭审中主张双方的合同系阴阳合同,存在逃避纳税义务同时张某违反限购政策的情形,但其主张并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合同无效的理由,同时被告没有提供翔实有效的证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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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被判赔偿溢价损失175万余元|终审 不具备上市条件央产房买卖合同被判解除,责任和损失如何负担?
央产房尚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买、卖双方实际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被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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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离婚后出走被宣告死亡,当时未办证后房改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能否认定为遗产?
儿子离婚后出走被宣告死亡,当时未办证后房改取得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究竟能否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院认为,案涉集资房屋最初虽系被继承人父亲所分单位房,但在房改前其仅享有居住权,是婚后一直居住房中的被继承人及配偶依据房改政策缴纳房款才取得房屋80%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故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文章来源:易居房产律师团公众号    发布者:admin718    发布时间:    阅读:12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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